分光光度计

双鸭山市检验检测中心——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项目

双鸭山市检验检测中心——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项目公开招标告(第二次)

受双鸭山市检验检测中心的委托,拟对双鸭山市检验检测中心——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SZCG2017300

二、项目名称:双鸭山市检验检测中心——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项目

三、项目内容: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四、预算资金:19.6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公告发出之后开出的时间);

6、投标代表需提供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不需要此项);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领取标书时2、3、4、5、6请各投标人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红章)到双鸭山市尖山区站前路行政审批大厅四楼受理部进行资质审查,开标时请携带以上资质证件原件到现场备查。

六、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2月1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双鸭山市尖山区站前路行政审批大厅四楼。

七、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八、招标文件发放方式:电子邮件

九、文件质疑:如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于2018年2月26日16:00时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质疑无效。

十、质疑受理联系人:万春昭联系电话:0469-4252105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8年3月2日上午9:00时整

双鸭山市尖山区站前路行政审批大厅四楼开标三室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3月2日上午9:00时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十三、采购人资料

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

联系人:付春阳

电话:13069901234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资料

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站前路行政审批大厅四楼受理部

邮编:155100

电话:0469-4252107

十五、网上查询网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xwzs!index.a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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